第一章 总 则
攀枝花学院生化学院攀枝花化工专业校友分会是在化工专业的攀枝花学院校友自愿联合的社会团体,是生化学院攀枝花地区化工专业校友联系、沟通、合作的桥梁和纽带。生化学院攀枝花化工专业校友会成立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校友所在单位之间的联系,搭建校友间相互合作的平台,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为科技与各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共同贡献力量。本会挂靠攀枝花学院校友总会,接受攀枝花学院校友总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会 员
第一条 凡在攀枝花地区化工专业领域工作,自愿加入本会,遵守本会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1、曾在攀枝花学院各个时期就读(包括本科生、专科生、成人教育、中专、技校等)的人士;
2、曾在攀枝花学院各个时期任教、任职的人士;
3、曾在攀枝花学院各个时期接受培训的人士。
第二条 凡对国家或行业改革、发展和对攀枝花学院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经理事会通过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
第三条 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取其他会员通讯信息及其他信息、向本会提出建议等权利。
第四条 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本会活动提供支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校友会设理事会。生化学院攀枝花化工专业校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组成。理事会由攀枝花化工专业校友协商推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第六条 理事会职责:
1、批准增补和调整理事会成员;
2、筹备召开校友会年会;
3、审议本会工作重大问题。
第七条 会长全面负责校友会日常工作(本会会长或受其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设副会长1名,协助会长工作。
第八条 理事职责:
1、参加理事会会议,参与研究理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2、反映理事所在单位的本会会员对本会工作的建议;
3、完成理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具体职责为:
1、负责校友会的组织及校友的通讯联络;
2、负责校友会资金管理与运作;
3、负责校友会对外宣传,开展与各地校友会的联络与合作;
4、负责校友会文件起草修订;
5、负责校友会年会的筹备工作。
第四章 校友会工作
第十条 校友会的主要任务如下:
1、组织校友间联谊活动;
2、为校友间联系提供信息支持;
3、为需要帮助的校友提供切实的援助;
4、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情况交流;
5、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
6、进行学术交流;
7、企、事业经营活动。
第五章 校友会经费
第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1、 会员入会费(暂定200元);
2、 校友及校友所在单位捐赠;
3、 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进行收支逐项记录,随时在校友QQ群上公布,每年在理事会公布。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 本会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