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攀枝花学院生化学院成都校友分会是在成都地区(相关行业、相关专业)的生化学院校友自愿联合的社会团体,是生化学院校友联系、沟通、合作的桥梁和纽带。生化学院成都校友会成立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校友所在单位之间的联系,搭建校友间相互合作的平台,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为科技与各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共同贡献力量。本会挂靠攀枝花学院校友总会,接受攀枝花学院校友总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会 员
第一条 凡在成都地区工作,自愿加入本会,遵守本会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1、曾在攀枝花学院生化学院各个时期就读(包括本科生、专科生、 成人教育、中专、技校等)的人士;
2、曾在攀枝花学院生化学院各个时期任教、任职的人士;
3、曾在攀枝花学院生化学院各个时期接受培训的人士。
第二条 凡对国家或行业改革、发展和对攀枝花学院生化学院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经生化学院成都校友分会同意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
第三条 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取其他会员通讯信息及其他信息、向本会提出建议等权利。
第四条 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本会活动提供支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校友会设理事会。生化学院校友分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组成。理事会由生化学院成都校友分会协商推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第六条 理事会职责:
1、批准增补和调整理事会成员;
2、筹备召开校友会年会;
3、审议本会工作重大问题。
第七条 会长全面负责校友会日常工作(本会会长或受其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设副会长3名,协助会长工作。
第八条 理事职责:
1、参加理事会会议,参与研究理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2、反映理事所在单位的本会会员对本会工作的建议;
3、完成理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具体职责为:
1、负责校友会的组织及校友的通讯联络;
2、负责校友会资金管理与运作;
3、负责校友会对外宣传,开展与各地校友会的联络与合作;
4、负责校友会文件起草修订;
5、负责校友会年会的筹备工作。
第四章 校友会工作
第十条 校友会的主要任务如下:
1、组织校友间联谊活动;
2、为校友间联系提供信息支持;
3、为需要帮助的校友提供切实的援助;
4、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情况交流;
5、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
6、进行学术交流;
7、企、事业经营活动。
第五章 校友会经费
第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1、 会员入会费(暂定200元);
2、 校友及校友所在单位捐赠;
3、 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进行收支逐项记录,随时在校友QQ群上公布,每年在理事会公布。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十六条 本会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审核/刘东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