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研究生招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攀枝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日期:2025-04-03 作者:研究生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跨学科门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跨学科门类调剂考生专业须符合调入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

(二)进入复试及录取的初试成绩折算方法

1.跨门类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根据调入专业与初试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分差进行加权折算,以折算后的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录取总成绩以折算成绩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响应权重进行计算。

2.跨学科门类初试成绩具体折算方法详见招生学院跨学科门类调剂初试成绩折算实施细则。

3.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同专业考生,其次录取相同学科考生。

三、监督举报渠道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就业科,咨询监督电话:0812-3375353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电话0812-3379903

四、其它

本方案如与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

202543

攀枝花学院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农学院)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  ICP备案号: 蜀ICP备05017906号-1  网站管理